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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1)京03民终9290号李佳佳于2008年12月入职北京某企业,担任人事经理。2019年5月20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双方结算了未休年休假工资。公司规定“在合同期内,员工当年度没…
时间:2021-08-25作者:唐天平
案号:(2020)苏民申7165号张彭2003年4月入职中苏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14年12月16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如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即告终止:(a)本合同期限…
时间:2021-08-23作者:唐天平
案号:(2020)沪01民终13411号李璐璐于2018年5月8日入职上海某单位处担任行政助理,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8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9,416.67元。2020年2月19日,单位与…
时间:2021-08-19作者:唐天平
李复因曾受过刑事处罚遂以张三的身份证于2004年入职某派遣公司,并以张三的身份资料与某派遣公司分别签订三份《劳动合同》,李复在2008年登记的《员工资料卡》中亦以“张三”的身份资料作了登记,…
时间:2021-08-18作者:唐天平
案号:(2021)京民申3465号2013年3月26日,李信入职北京某用人单位单位,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李信自愿放弃社保缴纳。2019年11月30日,李信向单位邮寄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时间:2021-08-18作者:唐天平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的高发期,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存在隶属关系,即使公司有损害劳动权益的行为,通常也会累积到劳动关系解除之后一起提出,所以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没有妥善处理,就很可…
时间:2021-08-17作者:唐天平
企业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是非常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岗位、内容和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要调整这些…
时间:2021-08-17作者:唐天平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该用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社部门应当做出认定…
时间:2021-08-16作者: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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