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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阿花休产假共计188天。产假期间,阿花既领取了六个月的产假工资23,957元,又于2021年4月2日领取了生育津贴及生育费用共计20,982.72元,其中生育津贴15,982.72…
时间:2025-06-11作者:中企法顾
中企法顾案例解析陈某于1971年12月出生,2022年2月进入一家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9月8日,陈某突发脑出血致瘫痪,经医院诊断为脑膜动静脉瘘,非创伤性脑内血肿。此后…
时间:2025-06-10作者:中企法顾
中企法顾案例解析戴某系一家电器公司职工。2023年3月,戴某在公司搬货时摔倒,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同年6月,公司为戴某补缴了2023年2月、3月、4月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此后,公司向社保中心申…
时间:2025-06-10作者:中企法顾
中企法顾案例分享:2021年5月,张权(化名)入职武汉一家团购公司,月工资16000元。双方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约定张权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一天。尽管合同对每日工作时长有…
时间:2025-06-09作者:中企法顾
中企法顾案例分享: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企业可以让员工在30天内办理离职,即使企业不同意,30天后员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在企业的挽留下员工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员工提出离职的通知…
时间:2025-06-09作者:中企法顾
2023年3月20日,濮某向社保中心投诉称,公司2007年3月至2014年11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中心作出稽核通知书,要求公司提交濮某的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及会计凭证等资料。公司在《关于濮某社保…
时间:2025-06-07作者:中企法顾劳动法研究院
2007年7月18日,王某入职甲公司,此后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2月,甲公司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具体方案后,王某于2020年2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向甲公司发送辞职信。辞职…
时间:2025-06-06作者:中企法顾劳动法研究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规定,员工系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符合单位解除劳动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时间:2025-06-05作者:中企法顾劳动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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