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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员工手里握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俗称“铁饭碗”),心里相对踏实,觉得:“就算公司要裁我,我的赔偿金肯定比那些签3年、5年固定期限的人要多吧?”
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
作为一名常年处理金融与劳动案件的律师,我必须给各位泼一盆冷水:在法律的计算器上,这两类合同的赔偿金算法,完全一模一样!
但是,别急着划走。虽然“算法”一样,但在实际的博弈和谈判中,“铁饭碗”确实能让你拿到更多的钱。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今天,崔律师就为你深度拆解这笔“裁员账”。
一、 法律的冷酷真相:算法面前,众生平等
首先,我们要打破幻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N)的计算公式是统一的: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请注意: 这条法律条款里,从来没有区分过你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场景A: 小张,签了3年固定合同,工龄10年,月薪1万。被裁员(经济性裁员或协商一致),赔偿金 = 10 × 1万 = 10万。
场景B: 老李,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龄10年,月薪1万。被裁员,赔偿金 = 10 × 1万 = 10万。
结论: 只要是合法的解除(如裁员、协商一致),单纯从法定赔偿额来看,“铁饭碗”一分钱都不会多。
二、 “铁饭碗”真正的威力:在于“难杀”
既然钱一样,那我们要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何用?
它的价值不在于“赔多少”,而在于“能不能裁”。
1. 固定期限合同:有一个天然的“死亡倒计时”
对于签了3年合同的员工,公司想让你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熬”。等到合同期满,公司如果不续签,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即可让合同自然终止。这在法律上叫“终止”,极其简单、低风险。
2. 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寿终正寝”这一说
“无固定期限”意味着,只要公司不倒闭、你不退休、不犯大错,这份合同在理论上是永续的。
公司无法通过“到期不续签”来让你走人。想要解雇你,公司必须找到法定的理由(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
崔凯律师划重点: 找到一个合法的辞退理由,难度极高,取证极难。这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赋予你的“防御属性”。
三、 博弈的艺术:如何把“防御”变成“现金”?
正是因为“难杀”,在实际的裁员谈判中,“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成了你手中最重的筹码。
1. 逼迫公司买“单”
由于公司很难找到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你,为了让你尽快走人,公司往往不得不选择“协商解除”。
这时候,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
普通员工: 公司说赔N,你可能就得走,因为合同快到期了。
无固定员工: 公司说赔N,你可以说:“我不走,我要继续履行合同,反正合同没到期。”
结果: 为了换取你的签字,公司通常会额外支付“代通知金(+1)”或者更高的协商补偿(N+3, 2N等)。这多出来的钱,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你用“铁饭碗”的难缠属性谈出来的。
2. “违法解除”的高风险
如果公司硬要裁掉一个无过错的“无固定”员工,又没有法定理由,这就构成了“违法解除”。
后果: 赔偿金翻倍(2N)。
由于无固定合同没有“到期终止”的出口,企业一旦操作不慎(比如强行辞退),极易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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