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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提成和绩效,到底区别在哪?
答案是,老王很可能拿到高额的销售提成,但同时拿到一个极低的、甚至是零的绩效工资。因为这两者,从根上就不是一回事。
提成:是“战功奖”,考核的是“结果”
设定明确的“有效期”: 在您的《销售提成管理办法》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首页,明确标注其有效期,例如:“本办法适用于2025自然年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这样做的好处: 这为企业在有效期结束后,启动新一轮的“协商、制定、公示”程序,推出新版方案,提供了天然的、合法的时间窗口。
调整“目标”而非调整“规则”: 对于绩效考核,其考核办法(规则)应保持稳定,但每个考核周期的绩效目标(KPI)是可以也应该调整的。在每个季度或年度开始时,与员工共同制定新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绩效目标确认书》,这本身就是绩效管理的一部分,是合法的动态调整。
增量激励,协商一致: 对于临时性的、重大的项目,可以通过设立“专项激励奖金包”的方式,与员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这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是完全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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