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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隐瞒正在和前单位打劳动仲裁官司,试用期能否辞退?

2025-05-29 次浏览

一、悬念问题:隐瞒劳动仲裁,算不算“欺诈”?

想象一下,你刚招了一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发现他隐瞒了一个“大秘密”——他正在和前公司打劳动仲裁官司,涉及拖欠工资、违法解除等纠纷。你可能第一反应是:这员工不老实,隐瞒这么重要的事,是不是可以直接以“欺诈”或“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但等等,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

在劳动法里,员工隐瞒正在进行的劳动仲裁,是否构成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处理不当,企业可能面临员工提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诉的风险,赔偿金可不是小数目。下面,我来为你逐一分析。

二、法律怎么看:隐瞒劳动仲裁算不算严重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企业得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明确的录用标准。那么,隐瞒正在进行的劳动仲裁,算不算“不符合录用条件”呢?我们从法律和实践角度来拆解。

💥1. 隐瞒劳动仲裁是否构成“欺诈”?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工作经历等。如果员工隐瞒的劳动仲裁涉及与现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比如职业操守、诚信问题),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的性质多种多样,比如员工因前单位拖欠工资而提起仲裁,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视为影响诚信或工作能力的“欺诈”行为。

💢2. 是否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在于“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有明确的、客观的标准,且这些标准在入职时已告知员工。比如,岗位要求“无不良诚信记录”或“无正在进行的劳动争议”。如果企业在招聘时明确将“无正在进行的劳动仲裁”作为录用条件,且有证据证明员工故意隐瞒,法院可能会支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录用条件写得笼统,比如“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合格”,没有具体提到“无劳动仲裁”。这时候,单凭员工隐瞒劳动仲裁就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在仲裁或诉讼中往往站不住脚。

3. 司法实践中的分歧

从全国的司法案例来看,法院对这类问题态度不一。如果员工隐瞒的劳动仲裁涉及严重诚信问题(比如因挪用公款被前单位起诉),法院可能认定其行为影响了录用条件,倾向支持企业解除合同。但如果仲裁仅涉及普通劳动争议(如加班费纠纷),法院更可能认为这不影响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企业以“隐瞒”为由辞退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三、HR如何合法合规处理?

面对员工隐瞒劳动仲裁的情况,HR该怎么办?别急,我给你整理一套实操步骤,既合法合规,又能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利益。

1. 核实情况,收集证据

发现员工隐瞒劳动仲裁后,先别急着辞退。HR要通过合法途径核实情况,比如:🔻

(1)查看员工入职时填写的资料,是否明确要求披露劳动争议情况;

(2)与员工沟通,询问隐瞒的原因,记录谈话内容;

如果可能,获取劳动仲裁的相关信息(比如仲裁申请书),确认案件性质。

2. 审查录用条件

检查企业的招聘条件是否明确规定“无正在进行的劳动争议”作为录用要求。如果没有,HR需要评估员工隐瞒的行为是否影响其岗位职责。比如,隐瞒的仲裁是否涉及职业道德、能力问题,还是仅与前单位的经济纠纷相关。

3. 规范解除程序

如果决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HR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书面通知: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除通知,说明解除理由(比如隐瞒劳动仲裁违反录用条件),并保留送达证据;

(2)考核依据:提供试用期考核记录或其他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3)工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提前通知工会(如果企业有工会)。

4. 考虑替代方案

如果录用条件不够明确,或者隐瞒的仲裁不影响岗位职责,HR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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