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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规章制度程序或内容不合法,有哪些后果?

2022-06-05 次浏览

企业规章制度如果欠缺生效要件或者内容违法等,用人单位将面临下列法律风险。

(1)企业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劳动监察,并可以根据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2)企业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一些规章制度因无法律效力而失去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会不予适用。

(5)企业失去了抵御劳动争议风险的强有力的手段。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企业日常管理及生产正常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同时,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仅靠劳动合同是不够的,企业更需借助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

因此,作为调解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具有不可替代性。

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将陷于被动局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失去了企业抵御劳动争议风险强有力的手段。

同时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它就会像一个定时炸弹,不但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反而随时有可能引爆,对企业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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