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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用人单位连带责任;企业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违法分包连带责任;企业将业务违法分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自然人,承包者招用员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共享用工连带责任;企业将员工派往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单位领取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发生争议双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挂靠单位连带责任;企业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经营,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单位连带责任;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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