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企法顾官方网站!

员工遭受工伤还没来得及做工伤等级鉴定,公司注销了找谁赔钱?

2023-03-08 次浏览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通常都出现在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为了不想赔钱,增加员工理赔的难度和时间,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于是这些事都得要员工或者家属自己去跑。

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工伤认定,再到工伤等级鉴定,这里面涉及到员工受伤后的恢复状况,必须经过一个合理的恢复期才能得出比较公正客观的工伤等级鉴定。这段时间非常漫长,基本上在二年左右。

如果公司在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等级鉴定的过程中,进入清算程序把公司注销了,这时候员工的工伤赔偿要找谁要?怎么要?

通过下面这个案例,也许会给你一个方向。

【案情概括】

张三丰于2012年4月1日进入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2月5日终止。

2014年5月2日,张三丰在公司安排的保洁场地加班后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右小腿受伤,并被医院诊断为胫腓骨闭合性骨折(右)。

2014年7月8日,张三丰向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9月15日,该局对张三丰因上述事故造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

2016年4月22日,张三丰经崇明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

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2010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李某、杨某系该公司股东。

2016年1月28日,股东会通过决议注销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同日,李某、杨某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2016年2月5日,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注销。后张三丰向李某、杨某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未果,遂引发诉讼。

【法院认为】

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后,于2015年1月14日刊登注销公告,2016年1月28日作出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并于2016年2月5日由崇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

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李某、杨某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若有未了公司债务,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张三丰于2014年5月2日发生工伤事故,并于2014年9月15日被认定为工伤,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应当明知其对张三丰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但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未书面通知张三丰。

此外,公司虽然成立了清算组,但李某、杨某未能向法院提供清算资料,其提供的存款交易明细仅能反映一部分公司资产,而无法反映全部的公司资产状况及清算情况。

上海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故应由李某、杨某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杨某对张三丰提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关键词:
中企法顾首页线下精品课用工系统班顾问咨询案专家团队客户案例 劳动法讲堂加盟中企法顾走进中企法顾 网站地图

电话咨询:400-8813-133

邮箱:437005814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1栋

Copyright © 北京中企纵联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科创纵横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1116号

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